在工裝使用的裝修材料當中,幾乎所有材料都需要進行送檢,根據相關規范及要求的范圍受地域不同,可能會存在一定差異,但某些工裝裝修材料送檢屬于強制執行的一類。 材料質量送檢作為檢測裝修材料質量是否達到使用標準的一項重要手段,除了初次需要送檢以外,存疑的材料提出的復試也是必不可少的。 工裝材料的送檢由材料承包方負責,復試存疑的的提出是由甲方監理單位提出,而施工方則需要無條件執行,假如復試不合格,相關費用由施工方全部承擔,合格的話由甲方承擔(除合同約定外)。 工裝施工裝修中涉及的所有重要材料都必然會送檢一次,包括但不限于電線電纜、鋼材、鋁單板、乳膠漆、瓷磚、板材、玻璃等主要的一些裝飾材料。 工裝材料需要送檢的機構選擇: 1、必須具備相應資質證書、實驗室的機構。 2、送檢別處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的,檢測結構還必須具備以下基本質檢條件: ①送檢結構具備相應檢測資質; ②具備國家計量認證; ③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對外文件。 工裝材料的取樣質檢量裁依據: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住宅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建筑材料放射性元素限量》、《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量》、《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內墻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等與之密切相關的其它標準與規范。 裝修材料送檢取樣的具體流程: 材料進場-資料員索要質量證明文件(如合格證、檢測報告)-通知甲方(監理單位)取樣-填寫送檢委托單-與見證人一同前往送檢機構-檢測機構出具送檢證明。 對于不合格的工裝裝修材料倘若繼續使用,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六條以及《消防監督檢查規格》第二十條規定的強制條件,關系到裝修后使用的安全、可靠因素,為此 工裝中的裝修材料送檢并且達到合格標準是必須的。